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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医疗红包”宣战 我院坚决杜绝索要收受红包的行为
来源:长春博润皮肤病医院 | 时间:2015-07-23 | 直接咨询专家 进入专家答疑区

“医疗红包”作为医疗卫生系统不正之风的突出问题之一,不仅严重影响了医患关系的和谐发展,也让患者蒙受了很多经济损失,医护人员索要收受红包的行为越来越为社会舆论所抨击。我院虽然没有发生过医护人员向患者索要收受红包的行为,但是,为了防患于未然,我院于2015年7月就此问题作出严格而明确的规定,规定主要内容有:

1、全院医护人员、干部职工要守住道德底线,远离法律红线,严格杜绝索要或收受患者及家属“红包”的行为,营造良好的医疗生态环境。

2、对于收受医疗“红包”的医护人员或者任何干部职工,不仅要作相应的岗位处分或处罚(党员干部视情节严重还将给予党纪处分);涉嫌犯罪的,还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 规定同时呼吁患者不要给我院任何医护人员送红包,对违反规定的医护人员进行举报,医院将公开处理违规人员。

深度了解:对收受医疗红包的行为有何法律规定?

目前,对收受医疗“红包”的处罚较为明确的法律规定,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其中第二十七条规定:“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第三十七条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等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家卫生计生委2013年12月26日出台的《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中也明确规定:“医疗卫生人员应当恪守医德、严格自律。严禁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对违反规定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规定,视情节轻重、造成的影响与后果,由所在单位或有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或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我院全体医护人员廉洁自律 患者齐赞医技医德

一直以来,我院全体医护人员以医疗质量为工作中心,以廉洁自律杜绝红包为医德建设重点内容,从没有发生过一起医护人员收受红包的事情,患者来院就诊完全不必考虑这方面的问题,从而减少了不必要的开支,医患关系和谐融洽,也为净化社会风气尽了应有的贡献。在我院康复的患者都赞扬我院的医德医技俱佳,不愧为“银屑病诊疗示范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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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红包”是指医务人员利用工作职务、权力之便,在医疗活动中以各种名义收受患者、家属馈赠的礼金、有价证劵、物品及其他利益。可见,医疗“红包”的形式有多种,既有直接给予钱财的方式,也有给予某种好处,还可能是给予其他利益。比较常见的形式是现金,随着社会的发展,有价证券、购物卡、提货卷等非现金形式大量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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